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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》自9月1日起施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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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11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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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近日,陕西省省长陈德铭签署政府令,公布《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》,自9月1日起施行。
   《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管理办法》共29条。办法明确了农村公路的认定范围,规划、建设、管理责任,公路建设的原则标准和程序,以及公路路政、养护责任等事项。就公路建设资金筹措,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,同时要求对拖拉机、机动三轮车、摩托车等车辆征收的养路费应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建设,高速公路等其他公路建设的建安营业税也应纳入农村公路建设预算。同时鼓励以转让路边土地及其他资源开发权等形式进行融资,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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